没有心跳的感觉~
《马栅村村民沥血告全国人民书》2014年11月20日凌晨2点,普宁市公安局第三中队出动30俩警车在没有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出示正式的逮捕文书的情况下,深夜中逮捕了我村12位善良的村民。
普宁市政府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依法治国”的党政方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
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和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国民党时期出现的深夜抓捕再次重临中华大地,地方政府在用“依法治国”的口号下带头违法,今夜,他们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抓捕中国守法公民,
明天,他们也能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抓捕任何人。普宁的天空暗无天日,普宁,普宁,普遍不安宁的现实已经降临。
今天早上,马栅村村民在已经被逼无可选择的情况下再次只能集体上访普宁市政府。马栅村乡寨理事会正告普宁市政府,马栅村本次上访要求普宁市政府对深夜无缘
抓捕马栅村善良村民做个交代,对于相关违法部门和人员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本次上访马栅村村民本着文明、有序的原则表达我们的诉求,正告市政府相关部门不
要做出过激的行为导致不可收拾的局面发生。如普宁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出过激的行为,导致失态失控,普宁市政府需负相关责任。
马栅村乡寨理事会
2014年11月20日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