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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

巧取豪夺数纪委

甘肃一名金矿商人身家过亿元,因为检察院认定他涉及一笔30万元的行贿行为,被抓到纪委办案地点。而在法院判决之前,他的千万元财产被瓜分──瓜分的人包括甘肃各级纪委、检察院,有大量财产同时被转移到纪检干部名下,办理这些的包括这些人的亲属。

党对纪委依仗比过去更加厉害,这就意味着纪委即使作恶,也难以得到矫正。

这件事被媒体披露后,焦点不再是金矿商人的行贿是否成立的问题,而是办案单位尤其是纪委办案手法的涉罪问题。很明显,超额羁押财产,违规划为公用,划拨个人账户等行为,是比行贿罪更严重的罪行,这是不言而喻的事实,然而也是难以问责问罪的方面。

2015年11月26日星期四

60媒体人法律人致信广东纪委:王晓玲陷害戴玉庆

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尊敬的黄先耀书记:

我们关注到了你最近在《南粤清风》上发表的《准确把握“四种形态” 全 面履行监督责任》一文。文中提出破解八个方面的难题。其中提到“八是破解既要监督别人,又要接受监督、防止‘灯下黑’的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信必核,通 过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监督、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自身监督,切实解决好‘灯下黑’的问题。”此言铿锵有力!这使我们联想到广州市纪委办理的一件轰动一 时的“受贿”案件。

这个案件就是原广州日报社社长戴玉庆“涉嫌严重经济违纪”案。我们认为这是一桩冤案!为此,我们60人特提笔写信,向你和纪检部门就此案申述如下。

王晓玲()是曾庆红妻子王凤清的侄女,依靠曾的关系一路高升,从护士升到广州副市长、广州市委纪委书记。戴玉庆()妻子杨兰凌对王晓玲进行实名举报贪腐后,戴玉庆反被控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