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令人震惊的是在报复举报人中,贪官集团不光动用了披着合法外衣的警察黑势力,甚至经常雇佣地方黑社会残害举报人。由于一些客观上的原因,有时候警察对举报 人的迫害程度并不能达到消除贪官愤怒的效果,此外有些举报人即使被刑拘了仍异常执着,于是雇佣黑社会报复举报人在中国官场早已成为常态,而这即为贪官报复 的第三招。然此招一出必然带来腥风血雨。
一般而言,贪官集团通过上述三招就足以震慑绝大多数的举报人,然而凡事总有例外,对于那些举报意志力顽强的“顽固分子”,以及出于“极度愤恨”或“灭口”的目的,贪官们可能会进一步使用第四招“残杀举报人”!然这毕竟是一种极端的报复方式,它的应用究竟是否普遍呢?
安徽阜阳白宫书记张治安(颍泉区)贪污腐化,张曾经的下属,原阜阳市泉北贸易区经贸发展局局长李国福对其进行了举报,张治安利用其深厚的官场人脉压下此案后 开始了对李的报复。张治安编造了举报李国福有关问题的信件,指使时任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汪成对李国福进行查处,以实现对李国福打击报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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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国福的老伴手持遗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