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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6日星期五

「宪政」和中共「亡党」路

中共一方面批宪政,另一方面又未真正找到避免「亡党」路。有人称二O一五年是「依宪执政」元年,可如今的中国,谁才有资格违宪?谁最有权力违宪?围绕「依宪治国」是否属「宪政」等问题,《环球时报》、《解放军报》发文认为,互联网、宪政、基督教是美国扳倒中国(共)的三大法宝。


   新华社北京一月十一日电:中纪委、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在全国发行。该书摘录习近平自中共十八大 后的两年来,有关反腐九个专题及二百一十六段的论述。习不得不承认,中共的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称「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 背」。
  中共「法治」涵义

   中共作出「依法治国」决定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办公厅主任栗战书在《人民论坛》发文《论敌对势力把法治作为招牌》,显示习近平真实的「法治」涵 义。该文称:「有些人把法治作为招牌,大肆渲染西方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目的就是企图从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 度」。

  中共全会后,官方几乎出动所有文宣部门进行宣传,「依宪执政」不是西方的宪政。例如,《人民日报》等刊发了对莫纪宏的采访,莫认为:「『依宪执政』不能简单地认为等同于『宪政』,『依宪执政』就是指中国共产党依照宪法治国理政」。

   作为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人之一的胡云腾称,「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一度被从《中共依法治国决定》中拿掉。去年十二月十日,《环球时报》发表 中国国家战略学会高级顾问、上海大学博士生导师王海运的文章《西方代理人阶层在中国已经形成》,该文称:「西方代理人阶层在我国已经形成,而且气焰嚣张。 他们能量很大,甚至在媒体和网络上建立了某种话语霸权。他们以西方的学术理论和价值观念研究中国、批判中国,为此不惜制造谣言。」;「社会上仇官、仇富、 仇国企的情绪泛滥。遇到事情,很少有人为政府说话,抹黑共产党大行其道,这固然与腐败有关,同时不可否认,背后有敌对势力在煽动。」;「同时必须切断内外 敌对势力相互勾连的管道,夺回严重丢失的舆论阵地」。

  两个宪法世界

  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前的二O一四年九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了陈弘毅着《宪法学的世界》,作者为北航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讲师。

   该书认为,美国宪法具有了一种普遍主义的文明代表性与道德魅力,构成了一个严格的宪政主义「规范世界」,与此世界对照而立的则是非西方文明的「转型世 界」。这两个世界的价值与制度冲突既是文明冲突,又是全球化与现代化的命运冲突。作者对西方普遍主义的宪政理论坚信不疑,无论是思想史还是制度史的考辨, 均致力于证明宪政及「道德上的善」和「世界潮流」,因而包含了一种普遍主义逻辑下的「历史终结论」。另一方面,作者对中国宪政转型复杂性以及儒家思想的可 行性怀抱「同情的理解」。这本书若在中共全会后,很有可能就出版不了。

   去年十二月十五日,《环球时报》发表了《「宪政」背后包含政治盘算》,《宪政主义是一套意识形态》,《西方宪政派和民主派一直在吵架》,《法治更是文化 和信仰》四文。这些文章认为,一九八九年后,西方一些势力进行了反思,他们得出结论在短时间改变不了中国现行制度的政权,需要改变对华策略,「宪政」是其 中一个方案;甚至认为「党和宪法是一体的,这是质的关系,不是量的关系,是中国制度根本」,还认为法治这个东西源自于古罗马,我们血液中没有这个东西。
  勿忘曹思源

  曹思源于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去世,享年六十八岁。曹思源以「曹破产」闻名,而今天人们更以「曹私有」、「曹宪政」的美誉称呼他,这都源于他多年公开倡导私有化,反覆提出数十项修宪建议而不懈努力。

曹思源

   曹认为建立宪政前,可先行私有化。他认为,国企不像企业,而像救济院。如今国企依然建立在垄断地位上享受低廉的资金成本、土地成本和政府项目支持,本质 上还是在接受社会「救济」。曹对企业家说:「中华民族的华夏文明是在私有制的浇灌、培育之下发展起来的。没有五千年的私有制,就没有我们中国的今天」。市 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治体制改革,这一思路与哈耶克不谋而合。他认为,不仅国有企业需产权多元化,甚至应该允许私人资本创办银行。他在二OO二年预测,到二OO五 年之前的私有银行要遍地开花。在他晚年起草的《宪法修正案》,大胆提出包括政治多元化、改国名、军队国家化、建立宪法法院、取消专政、建立宪政和实现普选 等主张。晚年重病的曹思源先生还十分天真和理想化,认为中央会讨论他的《修宪建议》。我在与他的交流中坦言,习近平这一届中共政府是不会采信他的修宪建 议,就作为给后人当铺路石吧。曹十分高兴。

  批「宪政」人心大失

  当今,国人普遍认为,「央视」新闻联播中的中国是一片光明;网络中的中国属天翻地覆、地动山摇;现实中的中国却腐败蔓延,癌细胞扩散。

  面对国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信息、干部腐败等长期处于保密或半保密状态,国内法律界人士不断呼吁尽快出台《国企透明法》。

  去年十一月十五日,最高法院、人大法工委、北京大学、人民大学等数十位法律界人士在二O一 四年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上,呼吁尽快建立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制度,赋予和保障十三亿国人股东的知情权。参会人士呼吁,借鉴外国企业透明度与信息披露的先进 经验,尽快出台《国企透明法》。眼下,中国的《公司法》、《证券法》仅为上市公司设定强制性的信息披露义务。与之共存的,却是国企干部监守自盗的犯罪频 发,但受到追究的人员,仅是其中的一个零头。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会议上说,「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中国历史上因为统治集团严重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当今世界上由于执政党腐化堕落、严重脱离群众导致失去政权的例子也举不枚举啊!」

  宪政是治理腐败最有力的利器,中共是选择亡党失政路,还是选择宪政被国人监督的路?路不仅在习近平的脚下,更在十三亿人的脚下。
来源:争鸣 / 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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