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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0日星期三

犯我强权,必株连家族!

「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这是一句流传甚久的名言,如果要列举最振奋人心的十大爱国语,此名言应该排在第一位。在网络空间里(论坛、微博和微信),我见到太多的年轻人、中年人甚至老年人一遇到中外纠纷(尤其是中日纠纷)时,就会搬出这句名言来。

国家的威仪永远摆在第一位,小民则如草芥如蝼蚁,是被轻视、蔑视的。

这 句名言的确够劲,道出了那股大国、强国的派头,天下舍我其谁、谁与争锋!作为这国的子民也跟着荣耀起来,是很自然和正常的感情流露。罗马帝国强盛时,当一 个罗马公民是很荣耀的;汉朝、唐朝鼎盛时,当汉民或者唐民也是蛮荣耀的。后来苏联与美国争霸时,当苏联和美国的子民也会有自豪感。

当 然以上所述,是指普遍情感,不可能所有人都会有这种自豪感。显然,那些生活在强国内却遭遇强权侵害的人,怕是很难对他所在的国产生认同感的,更别提什么自 豪感了。那些十月革命后翻身做主人的苏联农民旋即被集体农庄政策打回「农奴」,他们怎么会对强大的苏联抱有归属感和自豪感?同样的道理,那些土地被强征、 房子被强拆的中国人,又怎么会对大中国抱持归属感和自豪感?

就我目力所及,持这种情感的人大概有三种:没有遭遇不公的幸运者、肩负歌颂任务的五毛们以及在海外的华人华侨。

五 毛就不必说了,他们是在做爱国买卖。没有遭遇不公的幸运者也会有很多人,虽然可能占人口的比例不大,但抗不过中国的人口基数太大。如果细究起来,这类幸运 者恐怕都和权力沾亲带故,或多或少能获得权力的庇护,从而避免或者减少被权力侵害的机率。譬如周永康、令计划等人在高位时,他们的家族以及马仔们都获得保 护,即便触犯法律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不过后来权斗失败,那就得接受「一人落马,全家株连」的命运了。反他们的人将来失败了,也会遭遇同样的下场。

海 外的华人华侨,其中大部分人的「爱国心」和「自豪感」是不必怀疑的。这些人不在国内生活,不会落入其他国内同胞常被权力侵害的处境,相反却从中国的崛起和 国际地位的提升中「获益」,首先就是心理上得到安慰:被从前瞧不起他们的西方人平视甚至高看一眼了。如果细究起来,有这种心理的海外华人华侨多半在所在国 处于边缘状态,自我感觉被人瞧不起。我想那些已经融入国外生活并取得一定成就的华人,像赵无极、贝聿铭和李安这样的,恐怕不需要这种虚幻的自豪感来支撑自 己了。

我有一友的高中同学早年留学并移民美国,整天在高中同学微信群中和他抬杠,指责他总是批评党和政府没有一点正能量,教育他多出国走走感受一下中国在世界上今非昔比的地位。可是等他从国外回来处理老母被车撞一事、经历种种波折后感慨地对我朋友讲:兄弟,还是你以前说的对!

我 曾在两年前的一篇旧文中说:年龄越大,对「强国」之类的说辞越警惕,也愈来愈不感兴趣。在中国这样一个中央集权体制下,在数千年国家主义的浸淫下,「国 富」的另一面往往是「民穷」,「国强」的另一面往往是「民弱」。老子当年向往「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而历代统治者都追求「大国」、「强国」,「天朝上 国,万邦来朝」。国家的威仪永远摆在第一位,而小民则如草芥如蝼蚁,是被轻视、蔑视的,并且常常要为「强国」牺牲自己的权益乃至蚁命。

如今则变本加厉。不仅国内小民动辄被「寻衅滋事」,即便是境外人士胆敢妄议,也有可能被跨境抓捕。如果实在抓不到你,就抓你在国内的亲人。总之,不许犯我强权,若犯必「株连」!

来源:东网 / 章文  知名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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