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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2日星期日

警权的底线将要延展到哪儿

毫无疑问,近来大陆多地警察积极自我维权的新闻,使得不少口无遮拦的网友,在开口前也会三思而言了,即便是私人性质的微信聊天、朋友圈发言,都会谨慎再谨慎,警察可不能随便妄议,更不能辱骂。要不,下场也会和这些网友....

警方维权不断增加,警权的行为边界也会跟着不断延展,令民众权利不断被收缩。

2月,网友「我是贾后行」发微博辱骂警察「开车顶交警的该把交警顶死」,并表示「不是我恨交警我就恨这法律」,被行政拘留15日;1月,沈阳人马某在朋友圈中辱骂警察「不得好死! CNM」,被行政拘留15日;等等,随便以「辱骂警察 被抓」为关键词可以在google上搜出一大堆。

一样,拘留、罚款。如果这个标准也适用于普通人,那么中国的拘留所就会人满为患,需要急速扩充。当然,警察背后代表的公权力之严肃性,也必须考虑,警方表示在这些案子中完全是依法行事,也值得肯定。

警察执法时的不可侵犯,这点没人质疑,轰动一时的雷洋案在警方公布的信息中,就有意引导公众注意警方执法的正义性,想引导公众认可:执法过程中的错误,可以被「原谅」。公众对执法中的警察进行攻击、殴打、辱骂,该受到严惩,大家自然也认可。但在执法之外,网友发泄式的辱骂,是不是就非得严惩呢?有无必要?算不算小题大做?

我不赞同辱骂警察,更不赞同恶意的谩骂,但是网友发泄式的表达,也仅此而已,他们既不会(也不敢)揪住当事警察不放,也不会付诸于行动。没有网络的时代,哪怕是我们自己做错了,扭扭脸,也会小声骂上几句。天不是也没有塌下来?警察能不能采取一种更为温和的方式来处理这样的问题?或者干脆置之不理,它又能如何呢?毕竟,警力有限,将投入到这些案子的警力转到更有助于民众安居乐业的案子是不是更好的一点?

网友微信聊天或朋友圈的言论,有没有上纲上线的必要?这也是让人担心的地方。私人聊天、分享,即使被公开,是不是可以成为指控有罪的证据?文革时期是的,那个时候没有网络,家人的检举揭发就是铁证,不用像腾讯新浪提供的朋友圈、微博这种抹不去的硬邦邦的证据,哪怕这些话只是夫妻床头的悄言密语。也就是说,没有法外之地的网络中,公众的隐私权、言论自由如何界定呢?是不是要重回文革时代?警察在网络中的执法底线又在哪儿?他们是不是可以随便闯入任何他们想要进入的地方?哪怕这私人网络空间如同现实中民众的卧室!

令人担心的是,随着警方这种维权的不断增加,警权的行为边界也会跟着不断延展。它的延展就意味着民众权利的不断被收缩。然而,没人敢肯警权延展的底线在哪儿,今天它可以随便破门而入,明天它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抓人。它总是会朝向有利于警察的一面发展,而非相反。

一个无比明显的例证是:大陆网络公司与警方的全方位配合,并非完全基于法律,比如腾讯,比如新浪。网友的微信聊天、朋友圈记录,警察分分钟就拿得到,就可迅速确定网友的真实身份。警权如此延展的同时,宪法赋予公众的言论自由等权利就相形见绌了。说不定某天重回道路以目的时代。

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随意延展的警权,最终会拥有对网络行为、言论的解释权,结果会导致个体对言论的自我限制,直至主动禁言。因为谁也无法确定自己的哪句话合不合法,虽然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的神圣权利。这非常可怕。中央政法委、公安部转发的警察自媒体「警信」《你敢辱骂全体人民警察的母亲,我敢代表人民警察讨伐你》一文,仅看标题,你就会背后凉意阵阵。

警察可以这样说,我们不行,也不敢。如果警察侵犯了人民的利益,比如警察中的害群之马充当保护伞,或者撑腰强拆,我们也写文讨伐他们,《你敢得罪人民,我就敢代表人民讨伐你》,估计文章发出之日,就是作者被抓之时。民众,在公权力面前本来就非常弱势,再有警权的威吓,只能闭口不言了。

来源:东网 / 刘未未 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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