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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0日星期五

百姓多「恶意」 官员有「善心」

四川平昌县公安局最近火遍内地互联网,原因是其为汉语贡献了一个新词汇「恶意拍摄」。该局在网上发布称,遇到警察执法,不要随意拍摄,因为法律不允许,还「温馨提示」老百姓:「恶意拍摄」行为会受到口头警告、传唤等「待遇」。

执法者胆大妄为皆因政商勾结,或财大气粗,或有权有势,小民只能顶着「恶意」的帽子匍匐蜗行。

平昌警方还言之凿凿引用了一大堆法律,但被指出是错谬百出,驴唇不对马嘴。《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公民有权对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公民拍摄执法本身就是一种监督。只要未干预阻挠执法,这种合理合法的监督权,就必须得到保障。

平 昌警方的「恶意拍摄」还只是在书面上,而南宁法院已经付诸行动了。律师吴良到法院立案时,法警因怀疑其录音录像,抢夺其手机,将其裤子扯烂,一分钟之内法 警熟练地完成了「背后控制、关门、放倒在地、脚踏胸口」等动作,一气呵成。这真是应了阶级斗争年代的流行语「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 身」,法警的无产阶级专政觉悟就是高。律师的「待遇」尚且如此,普通百姓更可想而知。法院撕烂了律师的裤子,也扒掉了自己的底裤。

警 方虽然义正辞严地表示是为了维护执法,但老百姓不都是傻子,提前扣上一顶「恶意执法」的大帽子究竟是为了维护谁?大家心知肚明。北京昌平,与平昌名字正好 相反,一个多月前发生了平民被警方抓走后致死的「雷洋案」,而警方的执法记录仪又没有悬念的损坏了。如果不是周围普通百姓的「恶意围观」、「恶意作证」以 及雷洋家人的「恶意追究」、公共舆论的「恶意报道」,恐怕雷洋只能是白死了。

而 近几年频频爆出的发生在警方执法或拘押过程中的「躲猫猫死」、「冲凉死」、「做恶梦死」一再侮辱着公众的智商,刷新着无耻的底线,其共同特点都是警方的视 频监控损坏了或是出于监控盲区。没有了公众的「恶意拍摄」,多少事件最终不了了之。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防止权力的滥用。身正不 怕影子斜,脚正不怕鞋歪,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多少俗语都讲明了这个道理。惧怕百姓「恶意拍摄」,只能说是执法者自己心虚,做了见不得人的事。

老 百姓的「恶意」还远不止在拍摄警方执法过程中。民工为了讨要工资爬上了高压电线,被形容为「恶意讨薪」;百姓为了讨还公道进京上访,被定性为「恶意缠 访」。陕西旬阳县在去年更是别出心裁,以官方通稿的方式公布,「今后,凡是我县重大缠访赴省进京访者将进入县志『青史留名』,只不过,留下的是遗臭万年的 『恶名』」。不能否认确有个别人寻衅滋事,但百分之九十九的上访者都是满腹冤屈,恐怕是否定不了的。百姓留不留恶名不好说,旬阳县领导留下骂名是肯定的 了。

官 员们在定性这些「恶意讨薪」、「恶意缠访」、「恶意拍摄」时,要么是一副高高在上的伟光正模样,一心为民,正大光明,感觉是自己的善心、苦心得不到「刁 民」的体谅;要么就是蛮横惯了,而又颟顸愚蠢,对法律、科技茫然不知,像平昌警方这样在一个信息传播如此快捷的互联网时代,还妄想要封锁公众的手机。

其 实,一个最简单的逻辑就是:「恶意讨薪」首先是因为有人恶意欠薪,「恶意缠访」是因为权利受到了恶意损害,「恶意拍摄」是因为各种恶性执法太多透支了民众 的信任和信心。而欠薪者、执法者之所以胆大妄为,亦皆因政商勾结,或财大气粗,或有权有势。小民只能顶着「恶意」的帽子匍匐蜗行。执法规范化,如果仅仅依 靠执法者的自律,无异于与虎谋皮。而必须接受公众监督,推进公开透明,这才是真正地「善心」起始点。但何其难也?

来源:东方日报 / 白非 北京政情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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