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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0日星期五

官袍本是血染成 你赴黄泉我登天

内地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决定重审轰动一时的聂树斌案,这宗沉冤二十一年的大案,迎来新的转机。这场迟到的正义让人慨叹:鲜活的生命再也无法挽回,中国何时才能摆脱司法不公的怪圈呢?

1994年年仅20岁的聂树斌因奸杀罪被捕,隔年即遭枪决

九四年河北石家庄市发生一宗强奸杀人案,公安抓捕青年工人聂树斌后宣布破案,该市法院判处聂死刑。十年之后,该案真凶王书金在河南落网,对当年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但河北高院一直阻挠案件的覆查。

聂 案只有屈打成招的口供,而没有人证、物证,证据链残缺单薄,却依然被河北警方办成了言之凿凿的铁案,那些把聂推向死亡地狱的人,因为破案有功而加官晋爵, 有的甚至今天还身居高位。如此一个草菅人命的所谓铁案,从公安到法院再到检察院,整个司法链条全部失守,权大于法及长官意志凌驾于法治精神之上。

权大于法 冤案不绝

聂 案的翻案拖延十一年,主因是牵涉的政治势力极其强大,级别亦非常高,这些人长期抵制、压制聂树斌平反的呼声。之所以在今天出现转机,主要是河北省委书记周 本顺、政法委书记张越落网。一个守法公民被冤杀已是可悲,更令人心寒的是明知冤案却拒不改错,法律成为权力的奴婢,警察、法官、检察官更成为一方诸侯的打 手。

类 似的冤案并不鲜见。广西河池农民王子发被卷入一宗命案,尽管他坚称没有抢劫杀人,但仍被法院判处死缓。几年后真凶覃某现身自首,法院在对真凶的庭审中,悉 数推翻早前法院认定王子发犯罪的关键证据,尽管如此,王某至今仍未获释放,法院的理由是:「杀人真凶一案迟迟未下判。」事实俱在,无辜者却不能够获得平 反,这究竟是甚么法律?又是甚么世道?

冤案层出不穷,与命案必破的思维密不可分。在内地任何地方,只要出现凶杀案,就意味着警方领下了一个必须完成的任务,任务不完成,考核必泡汤,领导升迁就无望。如同追求GDP般,各地警方都追求高破案率,全国都出现「运动式破案」的现象。

从警方通过刑讯逼供、诱供、指供,把冤案打造成铁案,之后进入司法部门,经过检察院的起诉,再到法院的胡乱判决,冤案就如滚石下坡,一路冲关夺隘,势不可当。在执法、司法机构通力合作下,草菅人命竟然成为一条流水作业线,中国法治亦为此蒙羞。

英国先哲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为祸更甚,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不公正的审判则是污染了水源。」从聂树斌到王子发,冤案错案频生,无奇不有,令司法公信力荡然无存。司法不公迟早官逼民反,类似的警报还少吗?


来源: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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