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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

必须全面还原并公开雷洋案执法过程

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你所谓的感同身受,不过是隔岸观火,和事后诸葛。你自以为高明,自以为超脱,一到现场,你可能比雷洋更无助,更绝望,更恐惧! ──题记

一个过度依赖和放纵警察权力的社会,注定是一个动荡不安的社会。

雷洋,一个提起他就让很多人感到周身寒彻恐惧的名字,不是因为他是凶神恶煞,而是他在去首都机场接亲人的路上,刚出家门不久就被抓嫖致死。人们不知道这样的随意抓人,什么时候会发生在自己和家人身上。

但时至今日,还有糊涂蛋在发表类似的言论:

「我不是警察,但我知道有困难找警察。首先是雷洋嫖娼道德错,其次是暴力抗法错,警察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执法有错自有追究。雷洋案有人故意转移方向,只说是人大硕士,不说是国资委官员,都毕业八年了,瞎扯淡。现在社会有人在反军,反警,反政府,童先生态度不对。」

第 一,我只就事论事,不反政府不反警察不反军队,我只反对不按程序正义执法。照这位糊涂蛋的逻辑,把腐败分子拿下也是反政府?第二,「执法有错自有追究」云 云,昌平警方的两次公告就打了他一记响亮耳光!他们何时承认自己有错?他们何时对死者有过一丝愧疚和道歉?没有公民权利监督,公权力会自我净化?

至 于雷洋是否嫖娼,是否暴力抗法,是一个仍需调查、仍需求证的问题。而这位糊涂蛋,恰恰是听信责任嫌疑方──也就是致人死亡方的单方说辞──迄今为止,还没 有独立第三方对此公开发布公告。此前两次公告都是由责任(甚至可能是刑事责任)嫌疑方──昌平警方单方发出。除了为自己辩护,他还会做什么?任何人都不可 以做自己的法官,他却听信做自己法官者的一面之辞,这样的人,只配永远活在黑暗的中世纪!不要等到自己在被国家暴力机器非正常死亡前才知道恐惧!不要等到 自己被「正义死」还给你戴一顶帽子污名化!

「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你所谓的感同身受,不过是隔岸观火。不割你自己的肉,你永远想像不出来有多疼痛。」

你自以为高明,自以为超脱,一到现场,你可能比雷洋更无助,更绝望,更恐惧!而生死之间,只是分分钟的事情。

雷 洋之死,有偶然,更有必然。偶然在于,大部分人遇到这种情境的时候,即使没能识别警方身份也因寡不敌众而采取了服从和配合的态度,或者,即使可能因不服从 而遭遇了暴力也没有死去。必然在于,如果有无数此类事件发生,量变引起质变,一定会有某个「偶然」的恶性事件发生。雷洋不幸成了这个偶然中的牺牲品。我不 相信阴谋论,我相信这只是一个随机的偶然。这个偶然中的必然在于:雷洋不相信对方是警察,于是采取了激烈的反抗,进而可能迎来了更强烈的暴力打击。

在这里,雷洋为什么不相信对方是警察?为什么激烈反抗?警方执法过程是否符合程序正义,就成为本案关键中之关键。

我从昌平警方的两次公告以及媒体报道中总结出几个重大疑点,供大家思考和研究:

一,昌平警方的两次公告都说警方当日20时许接到群众举报或发现线索(第二次公告删除了「群众举报」字样,可以理解为「主动出击」,2040分到达了现场。而根据视频等资料,雷洋2104分才到达现场足疗店附近,2114分「走出足疗店」。于是便衣上前「盘问」。

疑问来了:便衣先到,雷洋后到。那么事实到底是昌平警方「请君入瓮」,还是雷洋「自投罗网」?如果是自投罗网,为什么警方不抓现行?如果是雷洋自投罗网而警方故意不抓现行,故意通过激怒雷洋而一举灭之,这就明显陷入阴谋论了。非我所喜。

二,新京报即时新闻报道,东莞一位民警透露,在实施行动的过程中,涉黄人员基本都很配合,几乎没有遇到过反抗现象。上述民警介绍,涉黄本身并非「大案」,在此过程中对抗警方,显得有些得不偿失。 「平 时抓嫖,手铐都不带,一方面是当事人怕丢人不愿意戴手铐,另一方面,也是确实用不着。」「如果涉案人员有抵抗行为,反而会触发民警的职业神经。」有警官表 示,当涉黄人员表现出强烈的抗拒时,当事民警很容易怀疑,该人是否还身负其他刑事案件。沈阳的一名派出所所长介绍,如果遇到抵抗,民警会根据规定徒手制 服,逃跑的话会把人抓回来控制住,袭警则会带回单位通知刑警和其他执法部门过来处理。

但是雷洋遭遇「警察」时却采取了激烈反抗的态度,不合情理。合理的解释只能是两者:一是雷洋没有嫖娼,一是他根本怀疑对方就是警察。或者兼而有之。现在可以肯定的是,根据新京报等的采访,雷洋在被抬上车时还在呼喊围观人群报110,喊「救命,帮帮忙一下,他们不是真警察。」

这只能解释为警方执法时没有及时亮明身份,没有及时取得雷洋的身份认同进而采取配合的手段。

昌平警方第一份公告没有说自己亮明身份,第二次公告写明「亮明身份」但没有说明怎样亮明身份。

在抓捕过程中,雷洋的表现很诡异。大声喊叫的是:「救命啊,帮帮忙,他们不是真警察。」目击者回忆:「他一直在喊救命,对居民喊这几个男人不是警察,你们要保住我,快拽住我脚,别让他们把我装上车。

很显然,处在求生状态的雷洋,本能的行为和心理反应,并非拒捕或者抗拒警察,而是求救,并且告知围观者,自己对抓捕者的身份判断。

另一个诡异之处是,另一个关键的目击者是新华社的一个记者,他当时看到了部分现场。他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说,他当时拨打了110报警,其中一个便衣随后出示了证件。当时他没有看到双方有打斗,更没有人殴打雷洋,并强调雷当时已经瘫在地上,面部朝下趴着,明显四肢无力。

这也许说明,在雷洋反抗过程中,或许因情绪激动引发内在病变,或者因被暴力制服中对方采取了卡脖,扭颈,压迫脏器手段,以至于雷洋在短短的二十分钟时间,即丧失知觉,半小时后,生命体征消失。

有人事后诸葛亮说应该配合警方,请他们去看看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电影《解救吾先生》吧,夜幕之下一群便衣上来就把你抓进一辆车,你怎么分辨对方是绑匪还是警察?

第三个疑问接踵而至:既然雷洋在被抬上车时已瘫软无力,昌平警方说的雷洋跳车逃跑的第二现场又在哪里?

第四个疑点是:警方接受采访时说,「雷已承认自己嫖娼」,并拿出了雷某按了手印的问讯笔录。然而,警方也说,雷某2145分左右被拖上白色面包车后,突然就安静了,「察觉异样」后不到20分钟就送到了医院急救。

既然上车前还在激烈反抗并求救,上车后还有跳车逃跑行为,雷是怎么按的手印承认嫖娼的?

或者,既然雷洋上车前已瘫软,上车后已「突然安静」并被「察觉异样」并送医,又是在什么情境下进行问讯并作了笔录按了手印的?

会不会如律师团队516日说的如出一辙:「雷洋苹果手机有指纹密码和数字密码,别人无法打开。昨天律师从移动公司查到雷洋手机8日午夜0019解锁拨通其父的记录。其父雷明芳说接通过无人说话。而雷洋72209已送到医院记载死亡。谁拨出的?警方说此时手机还丢在抓人现场,找回后也无法解锁。由此可证明警方向央视说的不是事实。手机一直在警方手中,并已对指纹锁解码。雷明芳说在公安局查看过雷洋手机,事发期间苹果手机定位行踪记录已被删。」

前 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审委会委员吕良彪在《雷洋时代》一文中写道:「警察需要对执法过程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警察有一种『天然合法的伤害权』,如被滥用则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随时被失踪、被死亡,甚至,被嫖娼。事实就在那里,公共探头里的视频、监控就在警方手中,拿出证据即可。──如韩德云律师所说:一个 过度依赖和放纵警察权力的社会,注定是一个动荡不安的社会。──真相只需要证据;谎言才需要时间编造,才需要不断掩饰。」

亦如人大校友再次发声所言,《死得明白是公民权利底线》,串联证据链条是唯一还原真相方式,调查机关应将调查结论及处理结果全面向公众公开。

应该允许律师和媒体独立调查,最大限度向公众还原全过程。

来源:东网 / 童大焕 独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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