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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9日星期一

掳回内地变成「广州人」港商被秘密判决

潘维夫妇遭跨境绑架的消息在香港《明报》曝光,寻找港商潘维失踪真相让善于捕捉新闻的香港传媒界亢奋。香港政界也热心协助潘维_家属向内地有关部门投诉,还有全国人大代表借「两会」期间,向中央部门反映,希望促成广州司法部门公平公开,合理合法的对待遭跨境绑架到广州的潘维。这起案件还惊动港区全国人大常委及立法会主席及香港立法会议员等出面关心此案。不过,一切努力最终都让一纸「秘密」判决回归到零。


北京两会刚结束,潘维曦的家属就收到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的助手发来的邮件表示议员已经关注并与最高法院有沟通。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接受《明报》访问称,今年1月接获潘维曦家人求助,叶国谦表示,经他了解,认为潘维曦在港被绑架「不能说是公安做的,他只是被安置在公安附近」,认为这方面只能靠警方追查。但他认同潘涉及的非法集资案,「检控证据未必有很强的事实根据」,故于3月初的两会期间曾去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近获回复称,案件已转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

但恐怕连立法会议员都意料不到的「最新消息」却是,在立法会议员向北京相关部门领导报告,要求维护「一国两制」,维护港人权益时,潘维上诉的二审判决书已经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悄悄议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刑事裁定书,认定广州海珠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适当,决定不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还未递交上诉状二审闭门判决

潘维_的辩护律师、中国著名刑事辩护律师翟建在接到法院不开庭下达判决的消息后,语气严厉的在微信上写下:「广州中院真无耻:二审辩护人发表的唯一意见是,申请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除此,辩护人未发表任何辩护意见。上诉人潘维_被人从香港绑架到广州『受审』,本辩护人认为他根本无罪。」

201398日夜晚,潘维与妻子在香港深水湾开车回家途中,在香岛道被一伙衣着香港交警制服的「匪徒」截持,被捆绑送上快艇出公海,押送至广东的山上拘禁,严刑拷打威逼交待钱财数额,还强逼要举报所谓与前改革派市长黎子流等人的关系。随后被扔到公安派出所门外,被公安拘捕,并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行贿罪」等判处有期徒刑179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6个月。潘维_不服,即刻提出上诉。家属亦向港府及相关人员求助,要求严惩绑架凶犯,要求公平公开二审。

潘维被不明人士从香港用「大飞」绑架到广州,广州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处潘维有罪。潘维表明上诉,代表律师三番几次向法院申请要求公开庭审,除此没有提出过任何意见。法院却白纸黑字描述:是「听取辩护人意见」作出的判决,翟建直呼,见过无耻的,没有见过如此无耻的!

翟建愤愤不平的对传媒表示,我们都还没有递交上诉书,法官从来没有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法官都敢造律师的谣,还能相信法庭上有公正有真相吗?」
虽然,中国法律允许二审可以采以不开庭审理的判决方式,但翟建指出,即使这样亦必须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关于律师的业务,中国宪法上唯一作了规定的就是刑事辩护。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还在广州市检察院起诉潘维曦时,起诉书上明确指明潘维是 香港居民,还写上了他的香港身份证号;一审判决却指他是广州人,异常的不写身份证号码;二审判决采以模糊方式,指潘维曦是广东广州市人,居住地却是在香 港,同样没有指明他的身份证号码。不过,判决书又写明,潘维曦是原广州市国商大厦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是由潘维曦以外商投资经营的公 司。一个香港居民的身份在广州的法庭上变的如此鬼魅,全因潘维曦是被非法绑架入境后入罪。

案件卷宗离奇缺失

在审理中,辩护律师在一审辩护过程中仅获得法院提供约30多册案卷,二审开始提供了43册,后来又追加提供案件卷宗至109册,但据辩护律师称,根据所见关联编号,当中还缺少了数十册案件卷宗未交律师。

律师一直追问,法院就是不提供。法院不提供全部卷宗,辩护律师无法完整写出辩护状。翟建强调,一个区级法院最高只能判有期徒刑,潘维曦被判17年,属大案子;而且一审对事实认定有极大的争议;潘维曦还是境外人士;涉案金额如此之大;还有这么多的卷宗要重新质证等。翟建问:在广州,这样的案子不开庭二审,什么样的案子该开庭呢?

梳理潘维曦案20多 年来的案情延展,在商业借贷还是非法集资的争议中,潘维曦从原来广东警方调查非法集资案的证人,在该案件结案多年后又成为了罪人;潘维曦被要求归还借款, 被廉价拍卖了新中国大厦后,警方还是不依不饶,要将之缉拿归案,最终由商业纠纷变为恐怖绑架的政治事件。翟建律师表示,为将潘维_定罪,一国两制被破坏,历史事实都被篡改了。

失去广州新中国大厦巨额财产的潘维曦至今也没弄明白,辛苦多年盖起市值近50亿人民币最终被9亿多拍卖,以为破财可以消灾,却被追了财产还要抓人。如此严重的恶果,不知究竟动了谁的乳酪?不知究竟得罪了谁?

辩护律师翟建问过潘维,房子都被拍卖了,财产都给了,还要抓你,究竟是谁要如此置你于死地?潘回答说他也不知道。翟建表示,「借的钱都盖了房子,房子又被拍卖还债,还要抓他,背后一定是利益集团在操控,其中的利益说不清道不明。」

一切的利益纠葛源自1994年底,从潘维曦在广州注册了广州国商大厦开发有限公司开始。依潘维曦自述,从1988年开始,炒股及经营农地买卖赚到第一桶金,他以香港的中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汇款逾1亿入「国商公司」,用于开发「新中国大厦」,不足资金向银行贷款。

投资「新中国大厦」的同时,潘维曦获邀加入时为「汇商信用社」,后改称「广州城市合作银行汇商支行」的筹备及部分管理,出资约100多万入股,被推为理事会副理事长,主要代表股东管理股权相关事宜。而汇商支行的存货业务均由人民银行具体管理。一年多后,信用社改为「城市合作银行」,理事会解散。

就在这一年多中,潘维最大的不幸是,他贷款盖楼,却意外地掉落了「非法集资」的陷阱。

广州新中国大厦座落于的广州十三行区的龙头位置,自明末清初,逐渐成为广州商贸和对外贸易的发祥地。有人想延续广州的商业地位,设想在此兴建「广州商业帝国大厦」,出于民族情怀,潘维_接手,第一件事就申请变更为「新中国大厦」。上世纪九十年代「新中国大厦」曾是广州的地标建筑物,在二十一世纪之初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服装批发中心。

潘维_的不幸源于199812月,广州政府成立了由市纪委和市公安局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调查「高息吸收存款」的违法事件,抓了一批银行高层和涉事高管。潘维_因为向汇商支行借款,并按银行安排支付了高息,被要求协助调查。公司被查封。

借贷掉入非法集资陷阱

潘维_早期的情况简介中专门谈到,经工作组查实,所有贷款均有合法及完整的抵押手续,双方签了借款协议。当时查核,潘维_借款约有13亿人民币,抵押物业的评估值就超过了20亿。

期间,工作组一直找潘维_作为证人了解案情,并在潘维回到香港后还十多次到香港找他了解银行职员情况。 2001年,广州商业银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行长许锦龙被判处无期徒刑,相关涉案人员亦得到相应处理。之后,再也没人找潘维。潘维认为,此案已经了结,他可以全心投入拯救烂尾的「新中国大厦」。

2006年,广州又有称工作组成员的人到香港找潘维,双方商讨还款事项,议题集中在「新中国大厦」物业如何处理上,工作组要求每月按协议额还款。其实,依律师翟建的说法,潘维早在1999年大厦遭查封时,就已经将大厦所有资产交给了广州市政府,而政府也一直由项目小组管理运营资产。在1999年及2000年,潘曾两次写材料提出愿意将大厦所有财产及管理权交给政府,2009年也曾向政府提出愿意把公司管理权交给区或街道政府人员管理。当时政府已经接管了所有公章、银行账户、资金及资产的同时,却一直没妥善解决。

广州市政府于2007321成立了「321」专案组,确定法院以民事执行处置新中国大厦,要将大厦资产拍卖变现。

2009年,广州荔湾区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大厦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依据大厦20层以下场主和国商公司签订的租约,利用收益法估算出13亿人民币不交吉价,及后交付拍卖。而作为新中国大厦投资方之一的中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也曾多次委托专业资产评做公司对大厦资产进行评估。翟建说,选择的评估方法是更能准确反映大厦资产市场价值的市场法,其中仅以2009年评估结果为例,「新中国大厦」的市值就近50亿元。

期间,「新中国大厦」采自救方式,廉价出租已经完成的楼面获得一部分资金,又通过各种方式筹资,继续大厦的建造工程。 2008年,潘维完成了整栋大厦的外形及内部建造工程,将烂尾大厦复活,了却了心愿。

大厦主体完成,为潘维归还欠款打好了基础。不过,接下来的结果并非潘维所能预料,更难以接受。

辩护律师翟建在撰写的报告中指出,不仅法院选择的评估公司将大厦资产做低的行为令人质疑,更为蹊跷的是,自20107月起,法院先后主持的两次拍卖均宣告流拍,随后一则《变卖公告》将大厦的资产的处置转入了变卖程式。而就在此时,一家名为广东金穗丰实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因第一个在期限内缴纳足额款项,将新中国大厦以9.739亿元的价格纳入旗下。

翟建指,金穗丰公司低价购入大厦后,违反荔湾区法院《变卖公告》中关于「国商公司租给商家的商铺,金穗丰公司需维持原租赁合同」的规定,强行接管大厦,直接导致2011415日双方爆发的街头持械混乱。

潘维贷款盖楼,在助查,封账号,借贷利上加利的情况下,他还是将大厦总体完工,完工后的大厦又被廉价变卖。失去巨额财产的潘维以为,破财可以挡灾,一切都归于平淡。他没有想到的是,一张追捕大网正向他铺开。广州不仅对他的财产有兴趣,还要他的人。

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文件显示2011年,广州公安在时任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吴沙亲自批示关切下,将潘维重新纳入1998年的非法集资案主犯,启动了对潘维的抓捕布置。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人员设立包括材料组、调查组及缉捕等三个小组,明确指示要把潘维曦缉拿归案。专案组列出名单范围非常广泛,涉及37家要调查的公司及32位要调查的潘维亲友等。前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亦在任内多次批示,似乎都对此案有极大的兴趣。

而在潘维曦被跨境绑架前后,万庆良及吴沙都相继因贪腐落网。

诡异的还有,绑架又带出案中案。 2012年的一天,潘家住宅大门外的保安接待了自称西九龙重案组的探员,打听潘家住址及驾驶的车号。保安生疑,告诉了潘维。潘维托人到重案组打听,并没有此人。

不久,有人带话给潘维曦,称有人出价1500万要绑架他及他的妻女,除非他肯出2500万,否则将以黑白两道合作将之绑回广州。

为息事宁人,潘维曦按要求给了钱。这笔钱最后落在一个叫戴国权的老板手里,他辩称是一名公安给他的还款,而这公安又在一个月前死了。潘维被跨境绑后举报了该案,这个案子在广州中院审判一年未果。由于潘向预审人员讲出被骗赎金,赎金迅速被追回,关键人物、收钱者落网。

举报广州市委书记涉案

潘维曦以为付出赎金摆平了,自己可以安全在港生活。谁知,这还只是缉捕潘维的小插曲,有人不惜破坏「一国两制」,也要将潘维「带」到广州。另一位律师段万金到看守所5次会见潘维。 段律师表示,一开始就认为潘维曦的案件根本就不能成立,不仅因为警方的指控在事实上有极大出入,所判的四项罪行律师均有理有据作了无罪辩护。更为重要的 是,「越境缉捕严重违法,通过如此方式延续的诉讼活动应认为系违法诉讼,无效诉讼,所有已经实施的诉讼程式及结果均应予撤销。」

在已被双双逮捕归案的广州前市委书记万庆良、广州前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吴沙一手策划下,所谓缉捕潘维_归案的处理方式,结果将市值近50亿的新中国大厦变卖为9亿人民币,直接损失巨大,而政府本可以收回的贷款也泡了汤。明眼人一眼可以看出其中真正利益输送的源由。潘维的家属不仅将所受冤情多次向香港特首梁振英求助,并通过香港特区政府向内地通报,同时近三年来多次向中纪委,广东省纪委实名举报万庆良和吴沙等。

举报直指:「广州新中国大厦(以下简称新中国),在就新中国□押的8万米平方资产,和未抵押的4万米平方资产的处置;位于广州人民南路和十三行交界,总面积十五万米平方,地面高43层,地下5层,共有4千 多个商铺,几百个停车位等所进行的一系列处置交易中,以贪官市委书记万庆良、贪官市政法书记吴沙为首的处置资产决策群体,存在严重的违法违纪,以及腐败犯 罪问题,其不仅内外勾结,慷瀣一气,损公肥私,涉嫌向周老虎家族进行利益输送,造成巨额国家资产损失和税款流失,而且充当黑恶势力的帮凶,为虎作伥,强取 豪夺,破坏社会安定。」

举报列举了众多事实和数据,包括吴沙特设的便衣队参与缉捕潘维,证据确凿。但所有的努力,都敌不过广州某些企业的利益输送和市政府某些人的权力。一纸广州中院维持原判的判决书,将掩盖所有可能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以及跨境绑架等违法乱纪行为。

最近,潘维的家属同时亦将所受冤情多次向香港特区政府包括特首梁振英求助,并告知二审审讯如此有违程式的荒唐结果,近期却收到香港保安局回复指,“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特区政府为香港居民提供协助时,不会干预内地政府的执法、司法及惩处制度。”潘维的家属只能感叹,跨境非法绑架、甚至跨境执法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可以肆意发生;为香港居民提供协助,保护免受压迫冤判等,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就无能为力。


来源: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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